新加坡家办管理的公司进行的“指定投资”所获得的“特定收入”,免交所得税,具体规定在新加坡《所得税法》(The“IncomeTax
Act”,“ITA”)中有涉及。
“指定投资”如: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票据;期货合约与外汇交易;在新加坡以外的金融机构持有的外币存款;商品衍生品与结构性产品等。
这些投资产生的某些收入,可以在达到免税机制的条件后申请免除。
新加坡家办管理的公司进行的“指定投资”所获得的“特定收入”,免交所得税,具体规定在新加坡《所得税法》(The“IncomeTax
Act”,“ITA”)中有涉及。
“指定投资”如: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票据;期货合约与外汇交易;在新加坡以外的金融机构持有的外币存款;商品衍生品与结构性产品等。
这些投资产生的某些收入,可以在达到免税机制的条件后申请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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