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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自雇移民配偶、子女和父母随行条件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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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7

新加坡自雇移民项目是一个允许合资格的专业人士、企业家和投资者在新加坡工作和居住的方案。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也可以通过特定的途径和条件获得居留权。以下是关于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移居条件的详细信息:

家属准证(DP):

当申请人月薪达到6000新币以上时,可以为合法结婚配偶和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包括合法收养的子女)申请家属准证(DP)。

有效期与主申请人的EP工作准证的有效期相同。

长期访问准证(LTVP):

当申请人月薪达到6000新币以上时,可以为同居伴侣、21岁及以上未婚残疾儿童、21岁以下未婚继子女申请长期访问准证(LTVP)。

当申请人月薪达到1.2万新币以上时,可以为父母申请长期访问准证(LTVP)。

与家属准证(DP)一样,长期访问准证(LTVP)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主申请人的EP工作准证的有效期。

此外,持有家属准证(DP)和长期访问准证(LTVP)的家庭成员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健康检查和其他要求。此政策可能会随时更改,因此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应保持与新加坡移民局的联系,并密切关注任何与自己情况有关的法规和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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