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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屋局调查声称 BTO 单位违反最低占用规定出售

作者: 阅读:
时间:2022-12-23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 (HDB) 正在调查按订单建造 (BTO) 公寓在空置多年后出售的案例。

在回应 CNA 的询问时,建屋发展局周四(12 月 22 日)表示,它知道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空置”BTO 公寓的房产清单。

“这包括最近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件在媒体报道时已经在调查中”。

本周的报道显示,义顺的一套 BTO 公寓在空置八年后被挂牌出售。还有报道称,其他似乎从未住过的 BTO 空置公寓在房地产门户网站上挂牌出售。

根据建屋发展局的最低入住期(MOP)规定,业主必须先居住在 BTO 组屋中,然后才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在 MOP 期间,业主不得出售或出租整个公寓或购买私人住宅。这适用于从组屋或转售市场上购买的公寓。

从 2017 年到今年 11 月,建屋局已对 53 起业主在 MOP 期间未入住的案件采取执法行动。其中,有 21
起案件涉及组屋收回单位,其余案件则被处以罚款或警告。

住房委员会表示,它每月进行约 500 次检查,以发现违反住房规定的行为,例如非法出租公寓。

如果收到有关涉嫌违规的情况的反馈,例如在没有业主入住的情况下挂牌出售,就会进行调查。

周一,国家发展部长德斯蒙德·李 (Desmond Lee) 表示,他被问及一个家庭是否可以购买 BTO
公寓并在五年内不居住,然后在转售市场上将其作为“几乎全新的”出售。

“答案是否定的。BTO 公寓必须在整个 MOP 期间由业主自住。如果业主无法履行 MOP,则需要将公寓归还给组屋,”他在 Facebook
帖子中写道。

“组屋然后将作为平衡组屋供其他购房者申请。”

处罚是什么?

如果调查得出结论,在 MOP 期间,单位不是业主自住,建屋局可能会“强制收购”该单位,处以最高 50,000 新元的罚款或发出书面警告。

在这种情况下由建屋局强制收购的单位也将作为剩余单位出售。

根据《住房和发展法》,建屋局强制收购公寓的业主将被禁止购买补贴公寓。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从组屋购买组屋或使用公积金住房补助金购买转售组屋。

他们也不得通过改变公寓的所有权来接管公寓,也不能从建屋局租用公共出租公寓。

这些人也不能作为占用人包括在此类单位的申请中。

“在取消资格之前,在组屋队列中申请补贴组屋的任何申请也将被取消。对于未能占用组屋单位,取消资格的期限为五年,”组屋局说。

作为转售过程的一部分,当业主向建屋局提交转售申请时,将安排单位检查。

房屋委员会表示,如果有迹象表明该组屋无人居住,建屋局将拒绝转售申请,并开始调查组屋业主是否未能履行 MOP。

调查将包括对公寓进行实地检查,审查表明公寓占用的其他支持证据或记录,并根据需要与业主以及房地产经纪人、买家和邻居进行面谈。

另外,对于提交给建屋局估价师小组的公寓,它还将调查估价报告中是否存在 MOP 内未入住公寓的“迹象”。

MOP 期间的销售需要获得批准

根据具体情况,建屋局可能会批准其单位未达到 MOP 的家庭出售其单位。

它将考虑到单位业主及其家人的情况,此类例外的原因包括经济困难、离婚或业主或业主去世。

“组屋单位旨在满足新加坡人的住房需求,主要供业主自住,”建屋委员会表示。

它补充说,持牌地产代理必须确保其代理人发布的所有广告都是准确和真实的。

“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违反了房地产代理委员会 (CEA) 的道德规范和专业客户服务
(CEPCC),可以对错误的房地产代理和代理人采取纪律处分,”建屋局说。

房地产经纪人也有责任确保组屋的销售是正当合法的。

根据 CEPCC,房屋中介必须遵守适用于房地产交易的法律,包括建屋局的规定。

房屋委员会表示,他们应该建议客户不要违反这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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